深度调查!多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两起亡人交通事故启动深度调查调查背后,肇事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未按规定落实驾驶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未落实车辆安全检查职责等原因,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刑拘!
涉泥头车交通事故
深度调查的典型案例
事故一
2023年3月8日12时9分许,刘某昌驾驶粤B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光明区东长路南往北行驶右转进入长凤路某科技园工地路段时,该车车头右侧与沿长凤路东往西行驶由林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后,车辆再碰撞某一工地围挡后翻侧并与场内另一辆泥头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林某当场死亡。
车队长郑某在指派司机刘某昌驾驶涉事车辆开展运输活动前未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未按规定落实驾驶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雇用未取得相关修理资质的维修人员对涉事车辆进行维修;
安全总监黄某文未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对车辆维修工作疏于管理,未落实车辆安全检查职责,未核实驾驶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情况,最终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02
深圳交警
经调查,深圳市嘉*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总监黄某文、车队长郑某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023年4月7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事故二
2023年3月5日15时12分许,李某文驾驶粤B****5号重型自卸货车在龙岗区吉华路359号路段右转时,该车与由张某驾驶的深圳H****5号两轮电动车(搭载:惠某)发生碰撞碾压,造成张某当场死亡、惠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深度调查,肇事车辆所属企业
深圳市新*源物流有限公司
驾驶员李某文涉嫌交通肇事罪
公司法人代表周某良、安全主任邓某兴
肇事车辆车队长李某海
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均被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人员。
预防重大事故——大货车防御性驾驶技巧大全
以上大货车防御性驾驶技巧宣传片可用于运输企业对员工培训,请广大运输企业负责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所属车辆和驾驶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共同保持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良好出行环境。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